集成电路企业研发费用扣除比例提高到120%
2024-04-029 月 18 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今日联合发布关于提高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进一步鼓励企业研发创新,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工业母机产业高质量发展。 公告第一条指出,第一条所称集成电路企业是指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